概念炒作的产物: “ 新民乐 ” 和 “NEWAGE”
——欧 南
“ 新民乐 ” 的概念不知从何而起。这年头新鲜的名词不断地出现,但由于并没有什么特别的地方,所以并没有加以关注。这次,正巧一个朋友约我写一篇有关 “ 新民乐 ” 的播音稿。从她给我的一大堆 “ 新民乐 ” 的唱片中,才发现,所谓的 “ 新民乐 ” 不过就是用民族乐器演奏的流行音乐。其性质和理查 · 克莱德曼、雅尼的流行乐一样,但西方人统称为 “ 轻音乐 ” ,这个概念包含了所有同类的音乐。
这几年新名词实在是太多,但几乎全都是徒有虚名的。 “新民乐”使我想起了以前的“NEW AGE”音乐,它起源于60年代的电子音乐,在上个世纪七、八时年代曾经风靡一时。而国内由于接触电子音乐较晚,故此,真正出现“NEW AGE”音乐的还是在90年代初,那时香港雨果唱片公司率先推出大陆作曲家刘星的《无所事事》、《一意孤行》、何训田的《黄孩子》和姜小鹏的《小河趟水》。刘星和何训田的CD属于原创,而姜小鹏的属于民乐改编,这种用“MIDI”为主要创作手段的可以算是现在“新民乐”的先声。但除了姜小鹏的改编曲有点像现在的“新民乐”以外,刘星和何训田的显然不能以如今越来越商业化的所谓“新民乐”来涵盖。
相比之下,刘星的音乐显得更个人化一些,而何训田自从和 “雨果”公司分手后,于90年代中期和上海音像公司合作推出了轰动全国的《阿姐鼓》时,已经开始走商业音乐的路线了,《阿姐鼓》后有华纳公司向全世界发行,广告语中赫然写着:这是继德彪西的《牧神午后》之后,音乐史上又一部划时代的作品。商业上令人恶心的炒作已经昭然若揭。
《阿姐鼓》其实是一张非常商业化的音乐,而其中精雕细凿的唯美,带着一种虚假的色彩,它远不如《黄孩子》来得纯粹。何训田凭此张 CD 成功后,又相继推出它的姊妹篇《央金玛》但反向平平。但无论怎么说,《阿姐鼓》仍然是国内作曲家至今为之最成功的一次商业炒作,可惜它的功劳属于 “ 华纳 ” ,如果没有 “ 华纳 ” 对于全球的影响力,《阿姐鼓》命运可能和《黄孩子》一样,只能在小部分圈中流行。
刘星在离开 “ 雨果 ” 后,曾经一度和 M4 公司合作,相继推出了《孤独神》、《湖》等作品,由于坚持走个人的路线,所以至今还不为大多数人所知。
90 年代是国内 “NEW AGE” 音乐的黄金时代,在音乐内容上,他们已经丝毫不差于国外的同类作品,只是在制作上,限于音源及器材的限止,故此音乐的织体等常常显得单薄不够丰满,听多了也会使人感到乏味。因为 “MIDI” 的声音毕竟无法替代传统的乐器,它的音色总让人感觉不真实。我感觉 “NEW AGE” 音乐终究还是背景性的音乐,它的独立欣赏意味还是无法和传统的音乐(比如古典音乐)相比,内涵也相对单一。也许是 “MIDI”音色的虚拟性削弱了音乐本身的内涵。 但“NEW AGE”音乐毕竟还有很强的艺术性,尤其是刘星,他对音乐、对人性感悟的深度,至今还没有多少人能超越他。
“新民乐”在某种程度上是很难令人满意的,花里胡梢,只重表面的喧哗而根本就不顾音乐内涵的夸张的表演只能证明它仅仅就是流行音乐,只是“麦淇琳”而不是“奶油”。尤其是看到演奏员在台上疯狂地用二胡拉巴赫的《a小调小提琴协奏曲》就令我感到可笑之极,首先在音准上就令人倒胃,音都不准还奢谈什么赋予巴赫以新的意义。而且,音乐的表现常常是依靠乐器的,乐器能给予音乐以特殊的效果,你想想如用唢呐吹《梁祝》会是一种什么味道,而二胡根本就无法表现巴赫的乐思,就像管风琴无法表现《二泉映月》一样。
我并不反对商业音乐,尤其是现在的现状,反对它也徒劳无益,何况古典音乐的标准不是唯一的。我只是反对说大话,如果你说 “ 新民乐 ” 是哄人玩的,我坚决拥护你;但你如果说它有什么 “ 美学 ” 上的价值,我就难免会 “ 妈妈的 ” 了。